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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抚顺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6-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以规范我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专业范围

推荐专业范围主要为:土壤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农田水利工程、耕地质量、自然地理学、环境工程、植物营养学、土地整治、地理信息、测绘、土壤检测等相关专业。

二、专家入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职业道德、较强保密观念,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从事耕地质量相关工作或相关专业5年(含)以上,熟悉耕地占补平衡有关政策规定,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身体健康,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等工作职责,并接受监督管理。

4.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5.非在职公务员。

三、专家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方式,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3.市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在厅官网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专家,进行入库管理。

四、申报材料

1. 抚顺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工作经历、参加论证评审过的项目等情况。

五、其他事项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专家评估和退出机制。专家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相关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可退出专家库。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可根据工作需求、专家评价等情况,对专家库进行调整、补充。

2.2026710日前将《抚顺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和其他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再受理。


抚顺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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