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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5-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发改价格〔2026〕4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2026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8元、129元和131元。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政  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6年3月31日 

 

链接:https://www.lswz.gov.cn/html/ywpd/lstk/2026-04/02/content_2929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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