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农产〔2023〕256号)要求,我局决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23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补助开展专项审计,现发布询价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专项审计
采购方式:询价
最高限价:4000.00元
采购需求:2023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专项审计工作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出具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二、审计内容
对申请的4个2023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项目合计3223.2388万元进行审计。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具备农业专项检查验收工作的能力;从事过农业专项检查验收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优先考虑。
四、询价小组的组成
询价小组由计财科、乡村产业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推荐1名同志,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五、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六、报价一览表编制要求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本项目标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报价一览表的密封、标记和报送的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一览表应密封、加盖密封章,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报价一览表于2023年11月27日14:00前递交到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置。
联系人:方绍银
联系方式:024-57500917
邮 编:113006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2号楼1号A座6层
附件:
1.报价一览表
2.询价函收到回执单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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