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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2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专项审计询价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11-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农产〔2022〕182号)要求,我局决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补助开展专项审计,现发布询价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2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专项审计

采购方式:询价

最高限价:4000.00元

采购需求:2022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专项审计工作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2日前完成,并出具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二、审计内容

对申请的2022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740万元进行审计。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具备农业专项检查验收工作的能力;从事过农业专项检查验收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优先考虑。

询价小组的组成

询价小组由计财科、乡村产业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各推荐1名同志,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报价一览表编制要求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本项目标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价一览表的密封、标记和报送的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一览表应密封、加盖密封章,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报价一览表于2022年12月24日14:00前递交到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政科。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置。 

  联系人:方绍银

联系方式:024-57500917

邮    编:113006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2号楼1号A座6层

 

附件:询价函(1).docx

      1.报价一览表

2.询价函收到回执单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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