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参建单位从业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抚顺市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抚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docx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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