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前提,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现阶段推动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农业增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因此,我们在今后将从如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完善体系建设,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关”。
2023年我市共有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46个,其中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的有45个,45个乡镇监管站检测室全部实现专职检测人员2人,面积20平方米以上,配备速测仪和采样车辆等设备,并全部开展农残定性检测工作。46个乡镇共有网格监管员46名,村级协管员574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均依据本乡镇区域内农产品生产主体划分形式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对本乡镇区域内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监管对象信息,提升了基层监管能力,解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一些规模标准化基地也配有检测室,能够对基地生产的产品进行快速定性检测,保证产出的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强化投入品监管,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关”。
一是健全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监管制度。严格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确定全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为12家,推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和追溯管理。确定100%来源可追溯,100%质量有保证,100%去向可追踪,100%风险要告知;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在农产品生产、储存环节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违法犯罪行为多发、高发的重点农时季节、重点地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实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维护好农民和消费者利益。
三、加大监督检测,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关”。
一是2023年积极争取农产品检测资金74.23万元,全力确保完成我市农产品1.7批次/千人的检测任务顺利完成。二是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制定全市农、畜、水产品风险监测实施和监督抽查方案,今年我市风险监测任务数为1031批次,全年全市共计完成农、畜、水产品风险监测718批次(其中农产品385批次、畜产品329批次、水产品4批次),9批次不合格(其中农产品5批次、兽药4批次),合格率为98.7%,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查50批次,合格率达100%。配合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235批次,4批次不合格(其中农产品1批次、兽药3批次),合格率为98.2%。三是积极推广胶体金速测,召开全市胶体金速测技术推广会议,鼓励使用胶体金开展速测工作,目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拟采购胶体金试纸开展速测工作。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农药兽药等采购是否合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记录是否规范,督促指导生产者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坚决打击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以重点品种为重点,指导生产主体落实好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大检查力度,核查是否应开尽开,开证信息真实性,防止随意开证、虚假承诺,对应开未开、开具合格证存在问题的生产主体和农业专业合作社,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加大检查和抽检频次。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推动农产品市场经营者主动收取合格证。四是广泛调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人员,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指导生产主体将禁限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清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告知书张贴上墙,对不得使用禁用药物和常规药物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进行同步宣讲,督促生产主体按照“用什么就检什么”的原则,加强上市前的自检自控。积极推介绿色环保农药兽药等,指导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梳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亮点,制成宣传资料,坚持面向监管检测执法和科研人员、广大生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进行宣传,加强学习贯彻和科普解读,确保宣传教育到位。五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系统应用,落实痕迹化监管。开展巡查检查、抽样检测等信息实时上传平台,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完善并及时上传生产记录、检测、销售等生产档案,实现日常监管、生产档案、快速检测、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质量追溯等领域全面覆盖。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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