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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董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区域公共品牌“辽东大伙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方面

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依托资源优势,统筹推进品牌工作,构建了以道地中药材、食用菌、优质稻米、山野菜等为主的特色农业生产体系,形成了“十个一”的特色产业。依托大伙房水源地生态优势,打造“大伙房有机鱼”品牌;依托辽宁东部山区气候条件,调强食用菌产业,创建“抚顺单片黑木耳”地理标志商标,不仅带动抚顺地区黑木耳产业的发展,并且带动了整个辽宁省黑木耳产业的发展;依托龙岗山脉余脉的资源优势,调优道地中药材质量,创建新宾辽细辛、抚顺辽五味等地理标志产品;依托富尔江水域的地域优势,调精优质米品质,创建“新宾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目前全市共有14个特色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产品, “新宾大米”“新宾辽细辛”“新宾辽细辛”“抚顺单片黑木耳”荣获辽宁省区域公用品牌。17个农产品荣获辽宁省知名、百强农产品品牌荣誉称号。特色农业占整个农业的比重已接近55%,成为抚顺农业发展的主导产业。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有标依标,无标制标的原则,注重质量示范创建,加快农业品牌标准建设,围绕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构建农业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确保产品标准统一。

二、关于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方面

 近年来,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以及各类展会,以大米、木耳为主要品种,以杂粮、人参、山野菜、马鹿茸、龙胆草、辽细辛等为特色品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推介农产品和企业;通过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以及沈阳都市圈举办抚顺农产品推介会,走进沈阳社区办大集,扩大抚顺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实施节会促销、网络营销、客商代销等营销策略,拓展营销渠道,努力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举办抚顺农特产品展示会、“党群共富”农产品展销会、抚顺单片黑木耳丰收节等活动,全方位展示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成果及特色农产品,通过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以及沈阳都市圈举办抚顺农产品推介会,走进沈阳社区办大集,扩大抚顺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鼓励支持本地地理标志登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走进华北、华南、华东等地, 近年来,50余种特色产品实现京、粤、渝域外展销。

下一步,我局将以现有特色农品为重点,通过参加农博会、辽洽会、举办推介会、丰收节等活动,充分利用官方媒体策划优势,强化新媒体的传播力,加强体验类和推介类宣传推广,制作发布品牌形象,深挖品牌文化价值,多角度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依托辽宁省农博会抚顺优质农特产品展区,抚顺农特产品展示暨招商会议,名优农产品进京等活动平台,加大对特色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介,不断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三、关于农业产业链条升级方面

坚持把培育融合主体作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关键,培育壮大了一批基础作用大、引领示范好、服务能力强的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融合主体。目前,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主体已实现从最初的单纯生产到综合带动、从收益独占到利润共享的转变,逐步进入到成长发育关键期。食品工业大省稳步推进,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市级8家,新申报7家有望获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达到128家,预计共实现营业收入50亿元;抚顺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成功晋升省级称号,预计全市4个特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8亿元、同比增长10%。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全市1448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共接待游客133余万人次,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亿元,评定市级精品园区10个。

下一步,我局将注重科技示范创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模块化实践和集成化推广”机制,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品牌农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推广体系,让品牌农产品标志性核心技术和地域生态特征更加突出。鼓励农业品牌建设主体通过要素流动和品牌整合,加快培育和创建一批农业产品特色化、产品质量最优化、质管体系标准化的示范点,带动品牌建设规范发展。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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