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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4-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办理结果:A1

是否同意公开:

 

 

 

 

 

 

                建议主办[2021]52号    签发人:周立成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尹尧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抚顺市生肉检测检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养猪户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

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每年均组织人员通过明白纸、宣传挂图、报纸、电视等多种方式对养殖户开展强制免疫、检疫、养殖、畜产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律教育宣传。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养猪户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养殖户的道德水准和法律意识。

二、推进低成本养猪模式

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不定期组织有关业务人员、相关专家对养殖场户进行培训和指导,实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鼓励拓展“龙头企业+家庭猪场”模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积极鼓励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来我市投资建场,协调产销对接、产加对接,支持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和方式,促进养殖成本降低。2020年年末,我市生猪存栏数量已达到30.6万头,较2018年我省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前有了大幅提高。

三、采取坚决措施,解决流通环节的问题

1.加强饲料监控。我市只有1家饲料加工企业,主要生产鸡料,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市、顺城区定期对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样品抽样,确保投入品质量安全。

2.规范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自2014年畜禽屠宰管理职能由商务部门划入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以来,我局一直将畜禽屠宰监管做为日常工作的重点。2017年,市农业农村局面向各县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并于同年5月起草了《抚顺市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设置方案》及《抚顺市小型猪牛羊屠宰点清理整顿行动方案》,文件已通过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目前,我市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共17家,其中大型A类生猪屠宰企业1家,位于顺城区马金乡马金村,其余16家均为乡镇级生猪屠宰点,分布于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为促进我市屠宰行业健康有利发展,我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对现有小型畜禽屠宰点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加快产业发展,激发畜禽屠宰企业市场主体活力,以适应城乡居民肉品消费需求不断变化的新趋势,在综合考虑当地和周边地区畜禽养殖规模、市场消费能力、交通运输状况等情况下,优化产业布局,科学增设畜禽屠宰场点。三是集中打击私屠滥宰、注水等违法行为。以“利剑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集中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障屠宰行业健康发展。四是依法强化畜禽屠宰、肉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保障肉品市场供应和肉品质量安全。

3.加强检疫监督队伍建设,严厉打击未经检疫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我市现共有266名官方兽医,官方兽医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定期对兽医开展培训,规范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防未经检疫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开展了专项行动,组织各县(区)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严查调入调出生猪和运猪车辆,建立查验台账。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设13个检查站,累计检查生猪运输车辆1251辆,共检查生猪25346头,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对我市生猪屠宰企业监管,做到生猪及其产品可追溯。我市现有17家生猪屠宰企业,每个企业派驻官方兽医及协检员不少于2人。市、县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生猪屠宰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规范屠宰行为。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要求,我市生猪均佩带二维码动物标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进入生产、流通、屠宰、加工等环节的生猪及其产品通过查验畜禽标识、检疫证明、检疫标志、验讫印章等,可对生猪及其产品进行追溯。

5.加强对外地猪肉监管力度,推动本地生猪屠宰。对市场猪肉监督主要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了对国产生猪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包保责任,要求生猪产品经营者严格公示制度和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坚决落实“两证两章一书”制度,严防染疫生猪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对全市20家外省、市生猪产品抚顺代理商进行了责任约谈。成立督导组,对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的生猪销售点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各县区局对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生鲜连锁超市,以及小规模农产品经营者进行了监督检查,查扣未经检疫的牛头肉、猪肉550公斤,立案1件,罚款2万元。二是开展了对进口生猪产品的整治工作。按照新冠肺炎商情防控要求,我市确定抚顺市中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首站定点冷库,目前,从天津、广州和上海洋山港口岸进入我市的共12批136.9吨进口冷链食品已进入首站定点冷库(现库存6.1吨),核酸检测4089份,全部为阴性。加强非首站定点冷库监管。全市现有较大型冷库27家,截止2021年3月16日,全市冷库共储存冷链食品282.7吨,其中,肉及肉制品260.2吨、水产品及水产制品22.5吨。对非首站定点冷库,实行入库先审查。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部库存货品核酸检测和消毒,共检测2034份。立案查处违规销售、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案2件,罚款30万元。

    感谢您对我市生猪产品检疫检测有关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2021年4月2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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