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预算批复表
一、202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5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5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5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5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5年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市县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抚财预〔2025〕5号)
第二部分 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建立和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市农业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
3.负责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防疫活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的扑灭、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
4.负责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及定点屠宰等检疫相关环节的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对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及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饲料、兽药以及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植物检疫和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责任复核认定,农机产品作业、维修、销售服务网点的质量监督检查及农机质量投诉等违法案件查处。
8.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农产品生产、收购、贮存、运输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查处违禁农业投入品使用。
11.负责全市水产种苗产地检疫及监督管理、全市渔业、渔政、船舶检验等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辖区内农业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13.受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自然资源执法相关工作。
14.受市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林业草原执法相关工作。
15.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三部分 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421.6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1.6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1421.69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1253.20万元;
2. 项目支出168.49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99.1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二、单位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无单位管理专项资金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采购预算支出61.02万元。
五、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5.60万元,比上年增加1.45万元,增长10.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60万元,比上年增加1.45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原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建制划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增加1台。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14.15 | 15.60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4.15 | 15.6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14.15 | 15.60 |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5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5个,涉及资金168.49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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