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的部内机构
名称: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抚顺市振兴大厦A座615
联系人:王静
电子邮箱:fsnwbgs@163.com
电话:024-57500278
传真:024-57500295
本局部门网站:nyncj.fushun.gov.cn
本局政务微博名称:抚顺农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填写抚顺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简称《申请表》),通过下列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1.在抚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nyncj.fushun.gov.cn)下载填写《申请表》后,通过邮箱提交。
2.书面申请。从抚顺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nyncj.fushun.gov.cn)上下载 ,填写后邮寄或传真到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寄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三)对申请的办理
我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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