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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十三)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8-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抚农(屠宰)罚〔2025〕2

X卫未经定点屠宰牛案

X卫



未经定点屠宰牛

1.没收屠宰工具及牛产品:尖刀4把、斧子1把、磨刀棒1个、挂肉钩10个、大锤1把、牛肉103.50千克、带骨肉180.65千克、牛下货1套、头1个、蹄4个、牛皮2张;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940元;3.处罚款人民币62358.4元。依据《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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