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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五)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5-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抚农(渔业)罚〔2025〕5

X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X



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

1.没收小杂鱼6.49千克;2.没收电鱼机1套;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依据《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抚顺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523


2

抚农(渔业)罚〔2025〕6

X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X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1.没收小白鱼0.14千克;2.没收刺网1片;2.罚款人民币佰元整(¥:300.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抚顺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及《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522


3

抚农(渔业)罚〔2025〕7

X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X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1.没收渔获物0.63千克、刺网2片;2.罚款人民币佰元整(¥:300.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抚顺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及《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523


4

抚农(渔业)罚〔2025〕8

X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X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1.没收刺网2片;2.罚款人民币佰元整(¥:300.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抚顺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及《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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