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工商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抚农(饲料)罚〔2024〕2号 | 抚顺市东洲区新北农饲料经营部经营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饲料案 | 抚顺市东洲区新北农饲料经营部 | 92210403MA10ETY6XX | 张X南 | 经营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饲料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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