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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十三)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8-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抚农(种子罚〔2024〕5号

抚顺市亿丰种业有限公司销售假种子案

抚顺市亿丰种业有限公司

9121041159091387X6

X 

销售假种子

1、没收违法所得肆佰陆拾肆元整(¥:464元);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2

抚农(种子罚〔2024〕6号

抚顺市东洲区老金种子门市部销售假种子案

抚顺市东洲区老金种子门市部

91210403MAOUD98K41

X 

销售假种子

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壹拾元整(¥:210元);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3

抚农(种子罚〔2024〕7号

抚顺市东洲区刘添农资种子站销售假种子案

抚顺市东洲区刘添农资种子站

91210403MABM35672D

X

销售假种子

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叁佰陆拾元整(¥:1360元);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4

抚农(种子罚〔2024〕8号

东洲区聚丰农资经销店销售假种子案

东洲区聚丰农资经销店

91210403MAOQF84XXJ

X翠

销售假种子

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叁佰元整(¥:1300元);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5

抚农(种子罚〔2024〕10号

抚顺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前甸化肥经销站销售假种子案

抚顺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前甸化肥经销站

91210411MA7CKPP15H

X月

销售假种子

1、没收违法所得肆仟陆佰贰拾元整(¥:4620元);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6

抚农(种子罚〔2024〕11号

抚顺市东洲区鑫瑞农资经营店销售假种子案

抚顺市东洲区鑫瑞农资经营店

91210403MA7NHBPP7F

X军

销售假种子

1、没收违法所得叁佰贰拾元整(¥:320元);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7

抚农(种子罚〔2024〕4号

抚顺市顺城区好收成化肥经销处销售假种子案

抚顺市顺城区好收成化肥经销处

91210411MAOUWHXT2R

X 

销售假种子

没收假种子5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


8

抚农(渔业)罚〔2024〕5号

X国偷捕他人养殖的水产品案

X国



偷捕他人养殖的水产品

罚款人民币5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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