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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十二)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8-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抚农(肥料)不罚〔2024〕3号

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农丰收农资商店销售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

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农丰收农资商店

91210402MA0QDU8D0A

 

X  

销售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

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1日


2

抚农(肥料)罚〔2024〕4号

抚顺市望花区塔峪振祥农资商店销售有效成分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

抚顺市望花区塔峪振祥农资商店

912104045873155296

X祥

销售有效成分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元)。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以及《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1日


3

抚农(肥料)罚〔2024〕5号

抚顺县科丰农资商行销售有效成分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

抚顺县科丰农资商行

91210403696188012J

X艳

销售有效成分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元)。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以及《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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