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工商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抚农(兽药)罚〔2024〕2号 | 抚顺互利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假兽药案 | 抚顺互利商贸有限公司 | 91210403MA10JGEH4T | 刘X | 经营假兽药 | 1、没收涉案产品黄芩粗提液(清宫促孕宝)49瓶;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拾元整(¥:80.00);3、 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元整(¥:1440.00)。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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