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顺市2024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抚农发[2024]185号)精神,按照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审核、县区复核、市级审定验收的程序,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现将抚顺市2024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2025年8月20日--26日
联系电话:024-57500725
公务邮箱:fsnwnjk@163.com
2024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
通过市级验收名单
一、顺城区
抚顺市顺城区莲岛湾原生态家庭农场
二、新宾县
1.新宾满族自治县富贵家庭农场
2.新宾满族自治县绿优家庭农场
3.新宾满族自治县世春家庭农场
4.新宾满族自治县先丰家庭农场
5.抚顺秀准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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