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定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工作情况,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遵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原则,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集体决策。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法律专家顾问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撑。
2.着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创建市农业农村局“党旗红·强三农”党建品牌,推动“党建+法治”深度融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促进机关党建与法治建设工作同频共振。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局主要领导“头雁”作用,党组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参加学习效果评估测试,观看旁听庭审直播,推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3.部署落实重点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规范指导作用,培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621户,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法治环境,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升涉农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动植物疫病、农业自然灾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农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度,依法处置涉农突发事件,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和生产安全。
(二)持续改善优化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1.维护公平市场秩序,农业农村营商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持续向好。成立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特色产业推介招商工作专班,加大对企业招商引资和扶持政策落实的力度,推进政府守信践诺。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引入公职律师参与审查工作,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净源”2024专项执法行动等,清理调整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措施53件。推行信用评级分类监管、信用承诺制和行政处罚“两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和市场环境。
2.集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提升法治服务质效。印发《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深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项行动,建立问题台账,对查找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并持续推进。加快“清风还宁政务窗口”建设,推动“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编制市农业农村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查找问题10个,全部整改。
3.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 护航乡村促振兴”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订单农业”坑农专项整治行动、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农用地膜全链条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查处农业违法案件78件,办结75件,没收违法所得3.1万元,罚款20万元,销毁动物产品235.05公斤。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了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1.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按照《抚顺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增设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两个分支机构。创新推出“领域+区域网格化动态管理”执法新模式,进一步理顺了执法工作职责,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2.全面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修订《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容错免罚机制,2024年不予处罚案件8件,从轻处罚案件38件,减轻处罚案件4件,占行政处罚案件总数的76%。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2024年抽查检查企业27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种子企业门店、动物诊疗机构等9家。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抚顺市畜禽养殖和屠宰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聘请初广作等4名同志任我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员,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
(四)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
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制定印发《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有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以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切入点,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进农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党建铸魂 绿剑护农”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建立“罚前释法、罚中说理、罚后释疑”普法执法融合模式,在春耕备耕期间、“双节安全宣传”、“安全宣传月”、新法颁布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面向广大农户详细讲解种子、农药、肥料选购的注意事项,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深入水果生产基地,开展“严防水果三剂违规添加主体宣传”活动;印制“两个规范”宣传单,对我市城区37家动物诊疗机构、62名兽医师开展普法宣传及现场培训工作;开展“平安农机进校园行动”,在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中心小学、市五十六中学向广大师生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在浑河流域等渔业重点区域、河段开展渔业渔政普法宣传;在秋收期间,到田间地头,督促指导农民科学回收田间废旧地膜。发放各类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600余份,悬挂条幅260余幅、张贴标语500余条,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安全意识以及自我防范能力,筑牢了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二、存在问题
基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年龄层次偏高,执法力量不足;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提升。
三、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法律制度支撑和全方位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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