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抚顺市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抚顺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要求,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快实施简政放权。开展市政府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回头看”工作,对1项已下放事项做好常态化指导和监管,确保各县区“接得住、用得好”。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企业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全力推进我局审批全程网办,继续为企业提供全程代办服务。目前,我局43个依申请类“6+1”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达到83%以上,做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进一步完善涉农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持续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抚顺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条例》废止程序。
(二)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围绕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按照《抚顺市学雷锋树新风创环境当先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制定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学雷锋树新风创环境当先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22年我局行政审批窗口被评为学雷锋示范岗。二是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统筹规范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农业农村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我局提出的“一网通办·双提升两之最”成果,让办事企业和群众真切感受到“一次都不用跑”“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措施带来的便利和高效。2022年,我局共发放许可事项各类证件121件,网上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2022年共召开党组会议39次。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文件出台,严把审核范围、内容和责任关,完善审核机制,规范审核程序,防止没有法律依据增加本部门权力、减损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违法设立行政许可事项、违反公平竞争或法律程序要求等问题,守住依法合规的底线。三是全面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办法》要求,坚持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导,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政府机关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做到依法及时主动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覆盖面逐步拓宽。进一步规范了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各项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公正、廉洁。二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修订印发《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编制《抚顺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43项。开展部门间联合执法,2022年我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1次,检查企业4家,减少多头执法现象。三是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行动,压实监管责任。通过日常巡查与集中专项行动相结合,提升检打联动效率,全面深入开展市本级及市辖区种子、农药、肥料、动物卫生监督、兽医兽药、动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集体资产、宅基地、废旧农膜回收、农机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2022年共立案18起,办结15起。四是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组织集中培训3次,到县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5次。
(五)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基层普法实效。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面对面讲解。二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基层群众法律素养,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意识,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舆论氛围。三是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今年我市共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49户,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六)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实时跟进处理抚顺12345市民热线和信访举报投诉情况,对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事项、事中公示事项和事后公示事项进行实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书记、局长定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工作情况,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遵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原则,做好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集体决策。二是着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主要领导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将法治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及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树立依法治理理念,研究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举措。三是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在相关文件及会议上强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要法律宣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涉农法规规章立改废等重要法治工作,密切关注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面临的问题,2022年研究解决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执法服装集中采购问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短板,一是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化水平存在短板;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四、明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坚持对标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聚焦重点任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农业领域文明执法工作,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推进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为建设法治政府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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