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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鑫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省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11-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及《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4〕52号)相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于2025年10月29日组织省级专家组来到我市,对全市唯一一家A类生猪屠宰企业——抚顺鑫业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

专家组通过听取企业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厂区环境、设施设备、屠宰流程以及检验检疫环节等方式,严格对照国家《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所涵盖的160项指标,逐项开展细致核查。在检查过程中,专家组针对部分环节提出了持续优化的指导意见和整改建议。

企业对专家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郑重承诺将立即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经综合评估,抚顺鑫业食品有限公司在硬件设施、软件管理和屠宰过程控制等方面均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标准,顺利通过省级首次检查。此次检查有力推动了我市生猪屠宰企业贯彻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进程,提升了行业质量管理水平,为促进生猪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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