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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开展农药生产经营领域扫黑除恶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8-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切实扫除农药生产经营领域黑恶势力,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农药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清原县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开展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阶段。对清原县内农药经营单位有照无证、无照无证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
      三、集中整治阶段。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处理,堵疏结合、依法查处”的原则,实施集中整治。
     (一)是对有照无证农药经营单位,要引导告知办证(审批)程序;对达不到许可(审批)条件拒不整改仍然继续经营的,要依据新《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二)是对无证无照农药经营户,要引导告知办证(审批)程序,并将有关信息抄告工商部门,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对达不到办证(审批)条件拒不整改仍然继续经营的,要依据新《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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