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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加强有机肥施用执法检查 护航耕地质量提升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3-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日,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相关法规标准,深入抚顺县、清原县,对正在实施的土壤培肥工程中有机肥施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全力保障有机肥质量安全,推动耕地质量提升与粮食稳产高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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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11日,执法人员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前往抚顺县马圈子乡孤家子村、石文镇英守村以及清原县南口前镇海阳村对即将施用的有机肥的相关指标进行仔细核查,同时现场查看机械播撒情况。经核查,全市有机肥普遍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个别存在包装标识漏项、模糊的问题,当即要求整改。目前,全市有机肥已进场60%,其中清原县有机肥进场进度较快,大部分已到位。考虑农时紧迫,执法部门要求两县务必在3月底完成有机肥施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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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深入乡村,严格把控质量关,确保增施有机肥项目切实发挥提升耕地质量、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

 

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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