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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02-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农田[2020]5号)、《辽宁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农规[2019]7号)有关规定,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对抚顺市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招标所需代理机构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6.55万亩,项目区涉及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顺城区、东洲区、新抚区等6个县区,项目总投资21827万元,其中:实施监理的项目投资19055.5万元(电力措施资金除外)。测算工程监理费用380万~570万元。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

3.未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处罚等有不良行为的单位;

三、采购报价

采购报价为:代理机构给出的代理费最高优惠折扣率。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2月17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16时止

2.报名地点:抚顺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办(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振兴大厦A座612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57500711

五、报名递交材料

1、投标人关于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的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截图。

3、采购报价

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防伪公章并按顺序成册首页附目录密封包装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投标材料一式两份。

六、评审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按照给出的代理费最高优惠折扣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如报价一致,则选取工作经验更丰富的机构确定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春声、杨昕

联系电话:024-57500286 57500479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振兴大厦A座604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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