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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非法集资 珍惜劳动血汗 ——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2-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远离非法集资 珍惜劳动血汗

——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不法分子通过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社会公众上当;通过注册公司或企业,编造虚假项目,欺骗社会公众投资;通过在宣传造势上一掷千金,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信任;通过利用参与者亲情地缘关系拉拢诱惑,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非法吸收甚至诈骗公众资金;近年来,随着民间融资活动的增加,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已成为非法集资高发领域,一些原本从事农业经营的合作社开始向“社员”集资,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成立农民合作社,以吸收社员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一些农民被某些“合作社”的高息引诱,纷纷将存款投入合作社,误入非法集资骗局,给参与集资的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和治安稳定。为了您的财产安全,请您认真阅读此信并将此信的基本内容转告您的家人以及亲友、邻居,以增强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形成坚实的社会防范基础,有效遏制犯罪。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二)非法集资,有以下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以“合法”为幌子违法吸纳资金。不法分子会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打着“合作金融”的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所吸收的资金多用于非法放贷、还本付息,或被集资人挥霍转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远离非法集资,有以下方法:

1、投资前了解企业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2、高度警惕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陷阱,涉嫌非法集资的农民合作社一般没有产业支撑,不涉及农业生产活动,且没有产品交易和盈余分配,用后续集资款还本付息,引诱农户继续投入。

3、谨慎考虑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4、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额利息都来自自己的本金。

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请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若发现存在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非法发放贷款、揽存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金融办或公安部门举报。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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