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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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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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落实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政策,2019年确定74个村承担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每个村可获得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预计年末可完成村集体经济增长10%以上的工作目标。
抚顺市还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截至6月末,全市所有村、组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录入和系统上报,上报率达100%。通过清产核资,进一步明晰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权属关系。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资产量化和股份设置。截至11月15日,全市共498个村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占总村数的82.5%;480个村完成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占总村数的79.5%,超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通过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资产量化和股份设置,使农民获得了集体资产的股份,真正落实了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
三是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两会”选举,全面完成登记赋码工作。截至11月15日,全市共476个村完成集体经济组织“两会”选举,占总村数78.8%;466个村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占总村数的77.2%,超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两会”选举和登记赋码,建立了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明确了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主体,能够有效地行使村级集体经济管理职能。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还要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共同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