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有关地区“垃圾围村”问题教训,6月11日,抚顺市一日内连续召开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
当日上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召开,分管副市长、各县区分管负责同志、50家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辽宁农村要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专报)第1期》及《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围绕积存垃圾清零、收运体系提质、垃圾分类扩面、水体治理攻坚、路域环境整治、农业废弃物回收、村容村貌提升七项重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明确6月底前完成全覆盖问题排查、8月底前实现积存垃圾清零、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目标,确保任务有节点、推进有刚性。
会议强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必须坚决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抚顺作为大伙房水库所在地,承担着保障全省下游群众饮水安全的重要政治责任,不容有失。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牵头负责制,逐级压实乡村两级责任;各行业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杜绝推诿扯皮;乡镇、村要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市委书记、市长在辽宁农村要情上进行批示并于11日下午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辽宁农村要情》(第1期)精神,听取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汇报。会议系统复盘前期排查整治成效,深入剖析垃圾治理体系运转不畅、河道保洁存在短板、重点区域整治压力较大、畜禽粪污治理长效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一是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村不漏项、项不漏点,6月底前完成问题台账上报;二是狠抓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12月底前所有问题全部清零;三是强化督导问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暗访,运用“红黄绿”评价标准定期通报,对整治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四级包保责任制和常态化排查整改机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抚顺市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督导,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动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际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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