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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荣获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奖励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7-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市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常态化、纵深化推进人居环境净化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对标对表,狠抓落实,确保了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2024年,我市成功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52个,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抚顺县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新宾县在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考核中被评为“好”等次,抚顺县在单项考核中被评为“环境卫生日常管护较好的县”,共荣获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1250万元。

一是常态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全市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全面谋划部署。制定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起底式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治理乱堆乱放和私搭乱建,开展庭院整洁活动、规范畜禽养殖管理。健全工作机制。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成立全市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督导组,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日报告、周报告制度,跟踪问效,通过督查、暗访、通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印发简报4期。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群、农村大喇叭、入户宣传、制作《致村民的一封信》、印发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农村环境清洁行动工作,累计印发各类宣传单35000余份。

二是开展人居环境净化整治专项督查。建立走访调研工作机制。按照“补短板,建机制”的原则,落实具体责任到人,形成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负的工作机制。指导组织各县区、各乡镇采取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方式,从上至下开展专项调研。形成部门联动工作合力。建立由市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有效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专项检查行动。成立暗访督导检查小组。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的方式在全市开展“地毯式”人居环境净化整治督导检查,针对问题点位立即联系责任部门处理,发文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开展人居环境净化整治督导检查3轮,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暗访6次。

三是深入开展全市春季城乡环境大扫除大清理。全面清理积存垃圾,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重点整治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的卫生死角,集中开展柴草堆、粪污堆、杂物堆的清理整治。全市共清理越冬积存垃圾6235.23吨,清理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卫生死角5788处,清洗垃圾桶(箱)、垃圾收集车、转运车5503台,新增垃圾收集点67处。出动河道垃圾清理3104人次、工程机械409台次、运输车辆966台次,张贴通告167张,发放传单1187张,出动宣传车辆10辆,投入资金145.396万元。完成可回收垃圾清理方量0.017233万立方米,不可回收垃圾清理方量2.233172万立方米,塑料垃圾清理方量0.036641万立方米,累计完成垃圾清理方量2.287046万立方米。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发挥市人居办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务实的工作举措推进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提升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成果,为全面建设抚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下坚实基础,为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美”的支撑。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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