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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2-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4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和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市农业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

3.负责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防疫活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的扑灭、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

4.负责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及定点屠宰等检疫相关环节的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对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及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饲料、兽药以及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植物检疫和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责任复核认定,农机产品作业、维修、销售服务网点的质量监督检查及农机质量投诉等违法案件查处。

8.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农产品生产、收购、贮存、运输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查处违禁农业投入品使用。

11.负责全市水产种苗产地检疫及监督管理、全市渔业、渔政、船舶检验等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辖区内农业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13.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2024年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1322.5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322.5万元,比上年增加65.73万元,增长5.23%。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1322.5万元,同比增加65.73万元,增长5.23%。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单位总体情况支出1322.5万元,比上年增加65.73万元,增长5.23%。其中:基本支出1193.18万元,比上年增加21.91万元,增长1.87%;项目支出129.32万元,比上年增加43.82万元,增长51.25%。

二、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2.5万元,收入预算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71万元、农林水支出97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25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68.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1万元,项目支出129.32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22.5万元,比上年增加65.73万元,增长5.23%。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22.5万元,比上年增加65.73万元,增长5.23%,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3.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8.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1万元。

人员经费110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5.22万元、津贴补贴98万元、绩效工资242.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8万元、住房公积金9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04万元、退休费9.11万元。

公用经费9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2.5万元、取暖费16.64万元、差旅费0.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劳务费7.7万元、工会经费13.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32万元。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5万元。同比减少0.3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61.86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台。具体包括:机要通信用车2台,应急保障用车1台,执法执勤用车2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台。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4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29.32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中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单位资金、政府购买服务、机关运行经费等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4年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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