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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五)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抚农(渔业)罚〔2024〕1号

刘X宝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捕捞案

刘X宝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捕捞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6日


2

抚农(动检)罚〔2024〕1号

刘X平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猫案

刘X平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猫

罚款人民币柒拾伍元整(¥:75.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主动履行,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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