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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3-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农业农村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公示《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局党组书记、局长定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工作情况,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遵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原则,做好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集体决策。

(二)着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机制,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党组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参加学习效果评估测试,观看旁听庭审直播,推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三)部署落实重点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一是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规范指导作用,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法治环境,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二是提升涉农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动植物疫病、农业自然灾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农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度,依法处置涉农突发事件,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和生产安全。三是依法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依法制定出台全市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全力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2023年新建省级美丽宜居村52个,村级废弃农膜回收点120个,创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1个,新打造省级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示范区2个。充分发挥法治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重点针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现状、典型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二是2023年6月21日上午,在抚顺雷锋学院隆重举行了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着装仪式,市农业农村局各位党组成员,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代表120余人参加了统一着装仪式标志着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全面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印发活动方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召开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会议,市、县两级农业执法人员60余人参加了会议,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规范性及执法质效再提升。二是按照《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精神,印发《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三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四是积极开展执法培训,持续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制定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党员干部学法清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宪法、民法典、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专业化执法能力,为更好的担当职责使命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执法办案力度。一是深入开展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动物诊疗、动物防疫监督、种畜禽、动植物检疫、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废旧农膜回收、宅基地、渔业渔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市农业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执法车辆700余车次立案55件,收缴罚没款8.3万元。二是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合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今年抽查检查企业25家,计划完成率100%,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企业5家。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完善了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渔业资源水域生态环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一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定,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配备公职律师3,在重大行政决策问题上做好法律咨询论证。二是依法依规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审核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70余份,审核行政执法案件55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文件出台。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局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全年发布涉农信息160余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务信息50条。

开展宣传培训,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一是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定了《2023年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目标,细化了普法计划,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春耕生产、秋冬备耕、“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农业农村推动高质量发展法律法规,重点开展“宪法进农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累计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条幅等8000余份,惠及群众5000余人次。二是持续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2023年新培育172户,目前全市共有示范户621户,覆盖548个行政村,覆盖率达94%。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印发了《抚顺市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梳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二是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规范审批基本要素,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动态调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43项。三是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编制我局第一批《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开展市农业农村局“我陪群众走流程”工作,将药经营许可延续事项审批纳入到“无感审批”新模式,该经验做法被评选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2023年我局行政审批窗口获评“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荣誉称号。

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结构老化,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和案件办理水平;指导各县农业农村局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体系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工作质效,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继续做好普法工作,按照普法规划要求和市政府相关安排加大农业普法工作力度;规范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和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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