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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4-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25号)精神,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检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咋子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量化股权,按股获利;管理好、经营好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农经处:潘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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