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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4-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办复结果:A1

是否同意公开:是

 

 

 

            

 

                建议主办〔2021〕89号  签发人:周立成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马玉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论证。您的建议指出 “秸秆综合利用认识不到位、难以形政策合力、农民积极性不高、产业化程度等”问题,并提出“推广秸秆还田、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开辟秸秆多元化利用途径”的建议。通过您的建议可以看出,您对我市秸秆利用情况非常了解,您提出的秸秆“五化”利用工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改进,不断推进秸秆资源多途径、多层次利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资源。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整合扶持政策。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综合利用、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拓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渠道,妥善缓解秸秆禁烧管控压力,力求形成 “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采取从源头上抓治理、从利用上抓疏导、从督导上抓落实的方法,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有关扶持政策,整合中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试点县、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政策和扶持资金,不断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培育服务组织,建立收储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带动小型收储队伍,逐步建立秸秆收储运平台。研究农民认可、企业欢迎的秸秆收储运模式,先试后推,依托农机合作组织、企业和收储机构,建立乡镇收储中心,配备秸秆机械化收割、粉碎、打捆、压块等机械和运输机具,开展秸秆收集、储存、运输;依托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在一定区域内分散设置村级转运收储点,协助乡镇收储中心完成秸秆收集储运,逐步建立政府推动、秸秆利用企业为轴心、社会组织参与的市场化运作体系以及农户、专业收运公司、秸秆用户共赢的秸秆收储运体系。

三是加强技术支撑,落地“五化”项目。坚持“多元化利用,以农用为先”的原则,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的原则,以秸秆肥料化还田为基础,以能源化、饲料化为重点,以基料化为突破,以原料化为补充,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腐殖化处理、玉米秸秆全量覆盖、秸秆固体饲料、打捆直燃、秸秆栽培食用菌等技术,落地秸秆堆沤肥、粉碎还田、保护性耕作、清洁供暖、红松茸种植等项目,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积极开展秸秆碳粉深加工等关键技术的引进和试点工作,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的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四是强化典型示范,加大宣传引导。鼓励引导村集体、两委班子、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秸秆+畜禽粪污——有机肥——还田”“秸秆-基料——食用菌——肥料——还田”的农业生产内循环模式,培育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的典型,不断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政策扶持、技术帮扶,引导和调动各级市场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秸秆还田、秸秆青黄贮等利用技术,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和利用典型,帮助农民算好秸秆禁烧的成本账、增收账和生态账,提高农民群众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7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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